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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课程设置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9-27 13:26:15 浏览量: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7门学位课并完成34学分。

1.必修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4学分

2).第一外国语4学分  基础理论课(不少于3门)9学分;专业课(不少于2门)6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

2.补修课程

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者需根据培养单位的要求,补修该学科、专业本科阶段的某些主要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必修环节:专题讨论(Seminar  3学分

4.公共选修课(2学分/门)第二外国语(二年级第一、二学期开):现代管理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计算机应用(1(文科)(二年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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