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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08--200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公开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我校自实施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公开聘用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勤工助学工作指导细则》和《兰州大学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采取岗位公开聘用方式安排2008--2009学年勤工助学上岗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聘用组织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录用阶段。 1.各学院于 2.各学院将本院未录用人员推荐院外上岗。 3.学院外用工单位于 第三阶段:培训上岗及招聘工作统计阶段。11月24日至11月28日,各用工单位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对所聘学生进行岗前培训。12月1日,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自行安排学生上岗,新一轮勤工助学工资自此日起算。 二、聘用方式 本次聘用根据岗位种类,采取书面录用、答辩录用及书面与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聘用工作时间紧迫,各环节紧密相扣,请各学院团委和用工单位密切配合,按时完成自己的各项工作,以免延误工作。 2、本次录用实行两条优先原则: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届时提供正式名单)优先;以前未安排上岗者优先。各岗位应确保录用的困难学生中有30%为2008级学生。 3、聘用前各用工单位应及时公布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等信息,以便经济困难学生填报志愿时咨询。 4、本次聘用关系自 5、 6、为便于各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文件后附《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上岗须知》(附件5),请仔细阅读。 7、各用工单位将每月上岗学生的工资考核表按学院分别统计,并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分送至各学院。 8、各学院团委将该月所有上岗学生的工资考核表以Excel形式统一制作,并于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月酬金表电子版发送至勤工助学邮箱(qgzx@lzu.edu.cn ),将酬金表文字版及考核表底表一齐报送校团委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一食堂三楼学生活动中心A01办公室)。 9、用工单位如果需要更换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写申请报告(注明原由)送至被解聘学生所在学院团委,经学院团委初审后上报校团委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校团委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另行选派学生到该单位上岗。各用工单位不能未经审批而私自替换人员或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否则校团委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将不承担其学生的报酬,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各用工单位不得向学生提出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岗位设置。 请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依照上述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公开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吴振荣联系,联系电话5292684,电子信箱qgzx@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表》文件下载 2、《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文件下载 3、《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考核结果汇总表》文件下载 4、《兰州大学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申报表》(样本)文件下载 5、《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上岗须知》文件下载 6、《招聘录取通知单》文件下载 7、《2008年—2009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文件下载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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