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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嵩俊奖学金、稻盛京瓷奖学金、北美同乡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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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10-23 12:12:06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08]112号)精神和我校有关工作的安排,现将我院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初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审时,要组织所有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学生班级必须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严格的评审,并将评定结果公示三天。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前40%以内;被认定为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均享受本学年国家助学金,且二等助学金必须是主体,同时要求部分受助学生享受三等助学金。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须学院专门报告,详细说明理由,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具体评定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和《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

3)请各班级按要求务必于10271200前将评定结果材料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并将相关评定名册电子版发送至huangyu@lzu.edu.cn.

4)报送材料应包括:一式两份学生个人申请表(分别见附件4、附件5、附件6)、评定名册电子版(分别见附件7、附件8、附件9),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须单独附20072008学年成绩单。

二、名额分配与金额

1)国家奖学金:4人;(2二)国家励志奖学金:8人;(3)国家助学金:被认定为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均享受本学年国家助学金。

三、日程安排

1102327日,学生申请、班级上报;(210271030,学院审核、公示;(31030,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务必认真阅读文件、及时传达有关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合格者,均视为放弃。

 

附件:

1.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下载

2.附件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下载

3.附件3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下载

4.附件4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5.附件5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6.附件6兰州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下载

7.附件7兰州大学2008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名册.xls 附件下载

8.附件8兰州大学200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名册.xls 附件下载

9.附件9兰州大学2008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名册.xls 附件下载

 

 

院学工组

20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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