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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进行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9-17 16:13:57 浏览量:

各班级: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安排,为了使我院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今年学院将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比例及认定程序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8]36号)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

    请各班级于922前以班会的形式,由班主任具体负责,民主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认定的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名单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送学院团委办公室(志远楼118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angyu@lzu.edu.cn。学院将对各班产生的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学校。逾期未报者,学院将不再上报。

三、其它要求

(一)各班要大力宣传新制订的《兰州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8]36号),认真落实,专人负责,班主任多途径了解学生真实经济情况,做好此项认定工作。

(二)对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

(三)《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兰州大学20082009学年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兰州大学20082009学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等附件请到学生处贷款办网页下载。http://xgb.lzu.edu.cn/dkb/announce_show.php?announceid=396

教育学院学工组

2008917



  上一篇文章:[学生处]《兰州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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