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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关于2008年暑假安排及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榆中校区管委,各学院,机关行政各单位,各直属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08年暑假安排及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于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的部署,妥善做好本学期各项工作的收尾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及迎新工作。 二、研究生在暑假期间的学习、工作,由导师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三、党政管理干部及职工从 四、2008年暑期学校从 五、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暑假前,各有关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排除隐患,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案件、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暑假期间,要进一步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安排,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联络通畅。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遵守外出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外出者,要向主管校领导请假,并到党办、校办备案。 六、请各部门和单位于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章)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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