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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6-24 13:34:56 浏览量:

各班: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0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宝基字[2008]2号)和我校学生处的有关要求,现将2008年我院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院在籍2004-2007级本科生均可参评。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社会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07-2008学年各科成绩均在85分以上,总评成绩达90分以上者,或发明创造成绩显著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在2007-2008学年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者2007-2008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同等条件下,获得优秀三好学生或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5、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三、名额及金额

全校共评6名,奖金5000/名。学院将推荐12名候选人。今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者中特别优秀者,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学院将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力争推荐1名(包含在12名候选人以内)有竞争力的特等奖提名人。

四、具体要求

1、参评学生需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本评审表从校办网站:http://news.lzu.edu.cn/content/4a49801b1a054ed7011a5cf45bc61648.shtml下载)并附学工组推荐意见、2007-2008学年成绩单及申请人情况介绍(打印件)。

2、学院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审核推荐材料,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广泛征求意见。

3、请务必于715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时间紧迫,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早做安排。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学工组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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