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及申报公告已经发布,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和甘肃省社科规划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应用对策研究要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在课题申报中全面贯彻落实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种类型,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分别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报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6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意见请填写在《申请书》中。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七、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八、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书封面“负责人所在单位”一栏一律填“兰州大学”,请不要填写二级单位的名称;封面的“学科分类”请填写一级学科的名称,不要填写二级学科的名称。其他要求请按照申请书的填表说明填写。
九、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校园网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
十、请项目申请人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申请书(包括活页)一式7份(活页单独装订,并夹在申请书内)报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申请书及活页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将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发送至:skk@lzu.edu.cn。
联系人:王仕丁,电话:8912123,8912174,地址:机关楼447房间。
附件1:《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文件下载
附件2:《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 文件下载 文件下载
附件3:《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代码表》 文件下载
社科处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