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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高等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标准研究”专项课题征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各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分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人民群众在得到更多高等教育机会的同时,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做出了明确部署,就高等教育而言,要求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可根据自己的研究重点和学科特点提出相关的立项申请。 子课题的研究以高等院校各工作领域内部质量保证标准的研究为重点,具体的研究要求与《高等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标准研究》相一致(具体要求将在子课题立项完成后公布)。 以研究报告形式完成的《高等学校管理和办学质量标准研究》,结题时间为2008年年底。 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申请的子课题一旦立项,将被视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专项规划课题”,学会给与一定的资助。本次课题申请学会特别鼓励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积极组织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已经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同志作为课题负责人。 1. 2.学会秘书处将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立即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在2007年4月中旬公布项目正式立项名单,并通知有关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由各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通知项目负责人。自项目公布之日起,如在一周内没有收到负责人的异议,即视为项目负责人承诺完成项目申请中的研究计划,并遵守课题的管理办法。 3.课题组需在 4. 5.课题的组织申请及管理由学会秘书处学术部负责。 联系人:高晓杰 联系电话:010-66011537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邮编:100816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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