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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激励我校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评选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根据《关于实施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的通知》(校教字〔2007〕106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四类,分别为“隆基教学名师奖”、“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和“隆基教学管理人员奖”。 二、评选范围 (一)隆基教学名师奖评选范围 具有副教授(或相当 (二)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评选范围 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36-45岁之间的我校在岗教师;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工作及获得往届学校“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优先评选;已获得国家、甘肃省及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评选范围 年龄在40岁以下(含40岁)的我校在岗教师;承担本科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优先评选;已获得往届学校“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四)隆基教学管理奖评选范围 具有2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目前在各学院、体育教研部及教务处从事专职或兼职教学管理工作的在岗人员;长期在榆中校区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优先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隆基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国家、省级、校级精品课程、教育部理科基地创建名牌课程或学校重点课程,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本学科内主编过高水平、有影响的本科生教材(包括电子教材)。 3.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方式,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成绩,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 4.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国家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3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162学时。 6.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具体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贡献。 (二)隆基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参与国家、省级、校级精品课程、教育部理科基地创建名牌课程或学校重点课程的讲授,在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3.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成绩,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 4.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3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512学时(含实验教学工作量折合数)。 (三)隆基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教学思想正确,理念先进;教学态度认真,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理论功底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精心组织教学,在课堂讲授及其他教学环节中,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3.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采取先进的教学手段,教学富有启发性。 4.积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承担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3年直接面向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512学时(含实验教学工作量折合数)。 (四)隆基教学管理人员奖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工作态度端正,服务意识强。 2.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毕业论文等非课堂教学环节的基础管理扎实有序;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工作并取得了优秀的工作成绩。 3.有一定的管理思想和创新意识,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注意不断改进教学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申报办法 自2008年起,教学管理人员奖的推荐名额不再占用分配给各单位的总名额,各单位均可根据申报条件及工作情况推荐1名教学管理人员参加评选;同时,为了考察申报者的教学效果及工作情况,学校只在教师承担本科生课堂或实验教学任务的学期开学三周内受理教学名师奖、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及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的申报;教学管理人员奖的申报受理统一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三周内。 凡申报2008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者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根据评选范围、条件及《兰州大学2008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确定的推荐名额确认同意推荐后由申报人填写并提交《兰州大学“隆基教育教学奖”申报表》(附件2-5,可在教务处主页http://jwc.lzu.edu.cn规章制度栏目的“表格下载”区下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各1份,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论文、著作、自编教材样书或电子教材(光盘)、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各1份,于每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各单位统一将上述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办公室(盘旋路校区办公楼226室,联系电话:8914205;联系人:王伟国,冯华,电子邮箱:fenghua@l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同一申报者在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不同类别的奖项;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不得推荐1个以上同一类别奖项的候选人。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每年进行一次,申报人须进行申报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学校“隆基教育教学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学效果及工作情况并结合答辩结果择优确定最终人选。 六、评选名额 “隆基教育教学奖”每次评选20名左右,其中教学名师奖和教学管理人员奖每次各评选3名左右,中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奖和青年教师教学新秀奖每次各评选7名左右。 七、奖励办法 由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者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及申请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项目时优先考虑。 “隆基教育教学奖励计划”是学校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以加强我校的教师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附件:1.兰州大学2008年度“隆基教育教学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兰州大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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