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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研部,各有关单位: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考的组织、协调、检查等工作。 组 长:安黎哲 副组长:钟承奎 成 员:刘 宏 杨建文 李炳毅 范宝军 倪舒平 孙 龙 刘亚军 孙 毅 二、考试时间 (一)按照校历统一安排,2007级本科生19周结课,20周集中进行期末考试,其它年级本科生18周结课,19、20周进行期末考试。专业课补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3天进行,公共课补考在第一周周末进行。为保证补考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成绩录入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10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补考前所有成绩必须录入完毕且形成补考学生名单。 (二)为避免考试冲突,全校通识选修课和副修、双学位课程的考试应尽量安排随堂或晚上和周末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安排需提前报教务处,以便安排巡视人员。全校通识选修课的考试形式依据课程实际情况由开课单位提出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时间:上午: 8︰30—10︰30 11︰00—13︰00 下午:13︰30—15︰30 16︰00—18︰00 晚上:18︰50—20︰50 三、考试组织 (一)各学院、教研部要切实重视考试工作,考试前召开动员会,布置期末考试及补考相关事宜,做到工作与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各学院要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以书面形式于 (二)按照《兰州大学关于命题、考试及成绩归档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各学院要重视考试命题工作,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须同时提供难易度、题量相当的A、B两套试卷, A、B卷的试题应避免重复,且避免与同一门课程近四年的试题重复。公共必修课(含公共外语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信息技术基础课)须成立3人以上命题小组,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深度和广度,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 加强试卷管理工作,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好考试命题关,加强试卷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漏。要严密组织试卷的印刷、装订全过程,专人负责试卷的保管工作。 (三)各学院要重视考场监考工作,充实考场监考力量。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80人以上考场不得少于3人。主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同时做好考场记录。考场记录要及时上交,考场违纪情况要如实填写。对 (四)各学院、教研部要及时组织阅卷,教师应于考试结束10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并录入学生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师本人录入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纸质版成绩表,教学秘书应做好相应辅助配合工作。 (五)本次期末考试要进行考试改革及免监考的课程,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请务必于十八周前报教务处教学科,以备检查。免监考的申请按照《兰州大学免监考制度试行办法》办理。 四、学校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大考风考纪和学风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后勤部门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到考场整洁,教室内桌椅配套齐全,尽可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考 试环境。 五、各学院、教学部要注重考试改革,鼓励教师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总结经验,提出考试改革方案。改革要使考试更好地符合素质教育的理念,促进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考试的评定、诊断、反馈、预测和激励功能,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六、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榆中校区教学楼A区二楼教师休息室、医学校区A区教学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七、学校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现违纪现象,可向考试主管部门举报。 榆中校区:举报电话为5292122 电子邮箱:chenggang@lzu.edu.cn 医学校区:举报电话为8912031 电子邮箱:lixbo@lzu.edu.cn 兰州大学(章)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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