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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机构及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0-9 14:22:01 浏览量:

学生会下设以下机构:

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生活部、文艺部、外联部

职责是:

    1、根据学院工作部署,结合本院青年学生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
    2、及时传达贯彻校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常督促、检查各班委会的各项工作,定期召集院、班主要学生干部讨论并分配工作任务,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完成。
    3、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认真组织本院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
    4、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学生们的切身利益,加强院、系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院系搞好各项工作。
    5、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院系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6、经常向院学工组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及时反映同学对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8、 与其他兄弟院系保持良好关系,促进院系间的合作和交流,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9、 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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