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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0-9 14:01:45 浏览量: |
《团委领导》
书 记:黄 瑜 副 书 记:汤 俊
《团委职责》
1、在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领导全院共青团工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有学院特色的共青团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加强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生力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并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4、调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制定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提供依据。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有益的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的健康发展。 5、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年度团籍复审、注册,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作好团干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和输送工作,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按章独立开展工作。 7、指导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治、自理的能力。 8、负责对挂靠学院的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9、与兄弟学院团组织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10、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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